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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奖优】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 点击数:

全体2020、2021、2022级员工: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开展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评选总名额为45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员工。

三、评选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5)学习成绩: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

(6)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公司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7)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8)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原则上高额奖学金不与高额助学金重叠。

四、评选程序

员工自愿申请,学院根据上学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和综合测评成绩等综合评选。

五、工作日程安排

10月7日12:00前,有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提交《2022-2023学年bat365在线平台网站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如是需一项校级奖励的情况须加上相关证明材料,查原件、交复印件)至学院7-1005,10月5日12:00前电子档表单及证明材料请同时发送至电子档发送dkyxuefengban@163.com,文件以“班级+国励”命名,并加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群:139466265。

六、咨询地点与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7-10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29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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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